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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教研督导员选任条件

作者:时间:2019-04-07点击数:

学校教育教研督导员队伍是学校教师队伍中一支高素质、专家型教师队伍,肩负教育教学质量检查,承担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评估及新教师试讲评估、辅导、培养等职责。根据《梅州农业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法》规定,学校成立教育研究与督导室,其成员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、责任心强、客观公正、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。经学校研究决定,我校的教育教研督导员选任条件如下:

1、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、责任心强、客观公正、作风正派并有承担教研与督导工作的健康体魄;

2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5年以上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;

3、具有中职教师系列的高级职称。

学校地址:梅州市梅江区学院路15号  电话:0753-23615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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